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中央機關(構)員工提供健康檢查補助。此補助方案適用於符合「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的第一類人員,以及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的主管人員。詳細的健康檢查項目與補助收費標準,請參考隨附的附件內容。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中央機關(構)員工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屬於「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第一類人員;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
・注意事項:詳細健康檢查項目及收費標準請參閱附件
健康檢查調查表
電話:(02)2397-9298|地址:10051台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實際健康檢查項目及補助金額詳列於附件 PDF 檔案中,頁面未提供具體內容。
資料來源: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3&pid=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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