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公所為推動環境保護志願服務,提供經費補助給符合資格的環保志工隊。本補助旨在支持斗六市各里辦公處或社區發展協會所組織,並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核備、擁有 15 名以上志工且每月至少服務一次的環保志工隊。補助項目包含環境清潔活動的膳費與茶水費,以及研習計畫與觀摩宣導活動的餐費、講師費、保險費等。膳費與茶水費每人每次最高可達 40 元及 20 元,研習活動則依參加人數提供最高 3 萬元至 5 萬元的補助上限。申請單位需檢附經費申請審核表、聲明書或計畫書等文件,向斗六市清潔隊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市各里辦公處或各社區發展協會所組織成立並報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核備有案之環保志工隊;具領有環保志工證 15 名以上之環保志工;每月至少服務 1 次之環保志工隊
・環境清潔活動膳費:每人每次早餐最高補助 40 元
・環境清潔活動茶水費:每人每次執勤最高補助 20 元
・研習計畫及觀摩宣導活動膳費:每人每餐最高補助 100 元,桌餐每餐每桌最高補助 3,000 元,每日補助 2 餐為限
・研習計畫及觀摩宣導活動補助上限(參加人數 60 人以下):30,000 元
・研習計畫及觀摩宣導活動補助上限(參加人數 61 人至 99 人):40,000 元
・研習計畫及觀摩宣導活動補助上限(參加人數 100 人以上):5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斗六市清潔隊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核准補助費不得用於購買紀念品、宣導品、禮品或摸彩品,不得發放現金或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