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供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服務,針對車輛因風災、水災、地震、火災或其他災害受損,並送廠修復的車主。車主可在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退還車輛修復期間溢繳的牌照稅或減徵該期間的稅款。申請人需備妥災害證明、修車廠證明及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郵寄、傳真至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車���;車輛因風災、水災、地震、火災或其他災害受損;車輛需送廠修復
・使用牌照稅減免:退還車輛修復期間溢繳稅款或減徵修復期間稅款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掛號郵寄、傳真至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
・注意事項:上傳附件電子檔未齊者,需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補齊,逾期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