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旨在提供實際居住高雄市的身心障礙者安全照顧、協助膳食、簡易身體照顧及陪同就醫等服務,同時給予主要照顧者喘息時間。這項服務依申請者的家庭經濟狀況提供不同程度的補助,低收入戶可獲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則需支付部分服務費及交通費。服務型態包含每次服務時數 24 小時內的臨時照顧,以及連續受托日數 14 日內的短期照顧,可選擇到宅或機構式服務。申請者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並經需求評估核定,若家中有聘請看護,則需符合特定條件才能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居住高雄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經需求評估核定有臨時短期照顧服務需求;若家中有聘請看護,則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看護請假持續 30 日以上/看護無法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身障證明的障礙者,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身心障礙者僅與看護同住/主要照顧者年滿 65 歲以上/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家人,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
・不可申請:目前領有政府特照津貼或其他照顧補助費用;目前服務需求者住在機構;目前服務需求者有接受日間托育或就學中;目前有申請居家服務或是自閉症居家服務
・低收入戶:社會局全額補助,補助時數內免付費
・中低收入戶:服務費 20 元/時,交通費 10 元/次
・一般戶:服務費 60 元/時,交通費 30 元/次
・申請方式:請洽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
・注意事項:服務型態分為臨時照顧服務(每次服務時數在 24 小時(含)以內)及短期照顧服務(每次服務時數在 24 小時以上;連續受托日數在 14 日(含)以內),可選擇到宅式或機構式服務
最高60元
申請表、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電話:(07)727-6093, (07)726-6096 轉 18、19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附件「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人員招募」是針對服務人員的,非本福利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c-are-us.org.tw/service/care_service/short-term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