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提供國民年金保險的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喪葬給付針對國保被保險人於 65 歲前死亡時,由支付喪葬費用者請領一次性給付,金額為月投保金額的 5 個月,即 105,515 元。遺屬年金則是在國保被保險人死亡後,由符合資格的遺屬(如配偶、子女等)申請,每月至少可領取 4,049 元,若同一順位遺屬有 2 人以上,每多 1 人加發 25 %,最多加發至 50 %。申請人如有疑問,可洽勞保局國民年金專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保被保險人死亡;申請人為被保險人之遺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扶養的孫子女、受扶養的兄弟姊妹)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被保險人於 65 歲前死亡;被保險人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期間死亡;被保險人滿 65 歲但還沒領取「老年年金」前死亡
・喪葬給付:一次領月投保金額 105,515 元
・遺屬年金:每月至少可領取 4,049 元,同一順位的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 25 %,最多至 50 %
・申請方式:請洽勞保局國民年金專線詢問申請辦法
最高105,515元
電話:02-23961266 #6066
資料來源:https://dep.mohw.gov.tw/DOSI/cp-3544-86052-102.html#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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