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慰問金發放要點,旨在提供具原住民身分者,於遭遇死亡、意外失蹤、住院或其他經專案核准的重大變故時,給予經濟上的慰問與支持。慰問金依不同事由提供,例如死亡或失蹤每人可獲 100,000 元,住院則為 10,000 ~ 50,000 元。申請需經委員會專案簽准,且同一事由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 2 次。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原住民身分;具下列事實之一:死亡、因意外或災害失蹤、住院、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會專案簽准
・不可申請:死亡慰問金不得與因意外或災害失蹤、住院及專案慰問金重複發放
・死亡慰問:每人發給 100,000 元
・因意外或災害失蹤慰問:每人發給 100,000 元
・住院慰問:每人發給 10,000 ~ 50,000 元
・專案慰問:視個案認定
・申請方式:需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案簽准
・同一事由每人每年最多發放 2 次為限;死亡或因意外或災害失蹤慰問金: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本要點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之
最高1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文案未列出具體申請應備文件清單。文案未列出詳細申請流程或聯絡方式。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421&log=detailLog#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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