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宣布,自 115 年度起,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調整申請規定。新申請案件的租賃房屋必須具備房屋稅籍,並已辦理建物保存登記或取得合法建築證明文件,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套房)將不再符合資格。此新制旨在保障租屋安全與權益。針對 114 年度已核定補貼的舊案,若維持相同租賃地址續辦,經審查合格後最長可續領至 2026/12/31。國土管理署已於租金補貼申請網站建置相關查詢功能,協助學生確認租屋資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有租屋需求之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租金補貼之租賃房屋具房屋稅籍,且已辦理建物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合法建築證明文件;於 114 年度已核定租金補貼,並於 115 年度維持相同租賃地址續辦申請
・不可申請:租賃房屋為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部分頂樓加蓋套房等);114 年度已核定租金補貼之舊案,若更換租屋地址,新租屋處不符合合法建物規定
・申請方式:請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網站申請 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
・注意事項:請同學於租屋前多加確認租屋資訊及合法建物資料,以維護自身居住安全與權益
2026/05/07 ~ 2026/12/31
電話:02-87712902|地址: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文案未列出具體租金補貼金額及詳細申請期間。此頁面為租金補貼新制宣導,主要針對學生族群,但實際補貼計畫對象可能更廣。
資料來源:https://house.nfu.edu.tw/announce/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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