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為協助弱勢學生與偏鄉地區學生取得入學機會,特別提供優先錄取標準。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新住民及其子女、原住民身分,或設籍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等地區一年(含)以上的申請入學考生,若未達一般錄取標準,仍有機會在保留的優先錄取名額內依成績排序錄取。各招生學系會保留不低於 12 % 的招生名額供此類學生。申請時需依身分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入學考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低收入戶資格;具中低收入戶資格;具新住民身分及其子女;具原住民身分;設籍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等地區一年(含)以上者
・不可申請:招生學系於申請入學管道參與教育部相關弱勢學生招生計畫或另採其他方式招收弱勢及偏鄉地區學生者
・優先錄取名額:不低於各招生學系(學位學程)招生名額的 12 %
・申請方式:依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入學新生可依「國立臺東大學學士班優秀新生、轉學生獎勵要點」領取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