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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居住生活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

【內容簡介】

・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提供居家身心障礙者用電優惠,旨在減輕其因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所產生的電費負擔。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包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居住家中且過去一年在國內居住超過 183 日,並使用特定輔具者,可依所使用的器材項目獲得每月不同度數的電費折扣。例如,氧氣製造機每月優惠 238 度,冷氣機在 5 至 10 月間每月優惠 264 度。申請時需備妥申請表、診斷證明書及電費單影本,向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居住家中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使用表 1 所列之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
・不可申請: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費用補助(含同時接受日間照顧及夜間住宿費用補助)
・氧氣製造機:每月優惠 238 度,全年
・呼吸器:每月優惠 64 度,全年
・血氧監測儀(不含電池式):每月優惠 22 度,全年
・冷氣機:每月優惠 264 度,5 ~ 10 月
・電暖器(葉片式、陶瓷式、石英管式):每月優惠 432 度,12 ~ 2 月
・電暖器(鹵素式、碳素式)、變頻冷氣:每月優惠 288 度,12 ~ 2 月
・抽痰機:每月優惠 6 度,全年
・咳嗽(痰)機:每月優惠 2 度,全年
・化痰機(器):每月優惠 10 度,全年
・電動拍痰機(不含電池式):每月優惠 1 度,全年
・電腦輔具之眼控滑鼠:每月優惠 36 度,全年
・電動輪椅:每月優惠 18 度,全年
・電動代步車:每月優惠 18 度,全年
・居家照顧床(電動床):每月優惠 15 度,全年
・氣墊床(不含液態凝膠床墊):每月優惠 8 度,全年
・申請方式:請參考「用電優惠辦理流程」及「用電優惠申請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每度按表燈非時間電價(非營業用)第 1 段單價計收

【應備文件】

新北市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生活輔具用電優惠申請表及診斷證明書、用電優惠之用戶戶名及電號證明文件影本(電費單)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頁面未提供詳細內容,僅有標題。

資料來源:https://atrc.aihsin.ntpc.gov.tw/Servic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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