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提供不擬飼養動物讓渡公告服務,協助一般民眾或寵物業者為其寵物尋找新飼主。申請人需攜帶動物至園區填寫讓渡公告申請書,若動物未植入晶片,需先完成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於讓渡人名下,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此服務旨在促進動物福利,確保寵物能順利轉移至合適的家庭。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擬申請讓渡功能的民眾或寵物業者;需帶動物至園區填具讓渡公告申請書;若動物未施打晶片,需施打晶片並做寵物登記於讓渡民眾名下
・不擬飼養動物讓渡公告服務:提供平台協助寵物尋找新飼主
・申請方式:攜帶動物至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現場辦理
・注意事項:讓渡刊登前需詳閱同意條款,園區將基於寵物讓渡聯絡事宜蒐集並使用申請人個人資料,並承諾資料保密,不提供予無關之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