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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免費認養犬貓服務

綜合津貼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

【內容簡介】

・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提供免費認養犬貓服務,旨在為收容動物尋找合適的家庭。年滿 18 歲的民眾,只要符合園區訂定的飼養環境及照護標準,並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即可申請認養。認養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但申請人需確保家中原有寵物已完成晶片登記、絕育及狂犬病疫苗施打,並承諾不放養動物。園區設有嚴格的審核標準,以確保動物能獲得妥善照顧。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認養人需年滿 18 歲;認養人需攜帶身分證或駕照;認養人需準備犬隻/貓咪飼養環境照片、影片或寵物監視器,環境照片需清晰且呈現家中概況;租屋者需提供房東許可飼養寵物之證明(如租屋合約、與房東之對話紀錄等);家中飼養之犬隻需實施:施打晶片並寵物登記在名下;家中飼養之犬隻需實施:公母均絕育(若因身體因素不擬絕育,請獸醫提供相關證明);家中飼養之犬隻需實施:施打年度狂犬疫苗(若不適合施打請獸醫院提供證明);禁止犬隻放養,出門遛狗、上廁所均需繫牽繩;飼養狗狗前需了解基礎飼養照護方式以及飼養須知,並會詢問相關的基本問題;認養貓咪需提供預防貓咪逃跑合適措施,如窗戶防護網、紗窗安全扣;家中飼養之貓咪需實施:施打晶片並寵物登記在名下;家中飼養之貓咪需實施:公母均絕育(若因身體因素不擬絕育,請獸醫提供相關證明);家中飼養之貓咪需實施:施打年度狂犬疫苗(若不適合施打請獸醫院提供證明);禁止貓咪放養;飼養貓咪前需了解基礎飼養照護方式以及飼養須知,並會詢問相關的基本問題
・不可申請:禁止攜帶非本人的證件或照片;飼養環境不合格者(家裡堆放雜物過多或髒亂、飼養空間對於領養之犬隻不適合、無法有效隔離家中原有寵物與領養之動物、圍牆無完整封閉空間且圍牆高度不足、無適當大小的遮雨設備、狗屋遮蔽不完全/髒亂、戶外放養、預防逃跑措施為不開窗戶);當多人抽籤或領養犬/貓時,當下若未準備環境照片/影片/監視器者
・免費認養犬貓:不收取任何費用
・申請方式:親洽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辦理
・領養須開車前往或搭乘計程車來回;領養犬隻需準備合適大小之寵物提籠、提袋或項圈、胸背、牽繩;領養貓咪需準備合適大小之寵物硬式提籠(非拉鍊式);若救援領養傷病之動物,部分審核限制可能不再此限,仍需經獸醫師評估是否合適

【金額/折扣】

免費

【應備文件】

身分證或駕照、犬隻飼養環境照片、影片或寵物監視器(需清晰且呈現家中概況)、房東許可飼養寵物之證明(租屋者,如租屋合約、與房東之對話紀錄等)、獸醫提供之不擬絕育證明(若因身體因素不絕育)、獸醫院提供之不適合施打狂犬疫苗證明(若不適合施打)

【聯絡方式】

電話:(03)486-1760|地址:32744 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三鄰藻礁路1668號|服務時間:每週二、四、五、六、日,上午09:30~下午16:00(中午12時至13時不開放入動物舍參觀)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或活動期間,僅提供園區開放時間。

資料來源:https://taw.tycg.gov.tw/X10_QandA.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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