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基金會提供聽損兒童聽覺輔具基金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中華民國、未滿 18 歲且領有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醫師診斷需使用聽覺輔具的兒童。本補助最高可達 30,000 元,用於購置助聽器、人工電子耳外部處理器或 FM 調頻系統等輔具。申請者家庭經濟狀況需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未達政府公告標準等條件之一,且未曾接受本基金會此項補助。申請時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郵寄或親送至基金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中華民國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聽覺障礙)之聽損兒童;經醫師診斷為聽損,且需使用聽覺輔具者;未滿 18 歲;未曾接受本基金會聽覺輔具基金補助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 2.5 倍;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 3 倍,且家庭總財產未達政府公告之一定金額;家庭遭逢變故致生活困難,經社工評估確有需求者
・聽覺輔具購置補助:最高補助 30,000 元,每名聽損兒童以申請一次為限,補助項目包含助聽器、人工電子耳外部處理器、FM 調頻系統等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至雅文基金會
・注意事項: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