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推出「第三屆歌仔青世代新編製作補助計畫」,旨在鼓勵青世代編創人才投入歌仔戲創作,深化專業並強化青年創作能量。本計畫預計徵選 4 個表演藝術團體或單位,每案最高可獲 250 萬元補助,用於展演製作、排練、演出及相關設備租借等費用。入選團隊將獲得專業培力、製作陪伴與資源整合,並於 2027 年 5 月至 6 月間在高雄園區中山堂劇場公開展演。申請者須為經政府立案的民間表演藝術團體,且編劇、導演或音樂設計至少一人為 45 歲以下的青世代,並須提交全新編創的歌仔戲首演製作。申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政府立案或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藝術團體或單位;申請節目之編劇須為青世代(年齡 45 歲以下,未曾獲頒國家級相關個人獎項,如國家文藝獎、傳藝金曲獎等);導演或音樂設計(編腔)至少 1 人須為青世代;前述主創及本計畫主演人員中,同一人僅得參與一件申請案;申請節目須為全新編創之首演製作,並鼓勵以「老戲新編」為創作方向;表演形式須以歌仔戲為主體,並得結合現代劇場之製作模式,或融匯文學作品、當代戲劇、舞蹈肢體、音樂劇場、科技藝術等多元形式呈現;申請作品展演形式須具備完整性,單場演出長度以 90 ~ 120 分鐘為原則;各入選作品之首演發表場地為本中心高雄園區中山堂劇場,演出 2 場次;入選團隊應配合本案策展人之整體執行規劃,依實際創作與製作進程,參與相關專業陪伴與製作交流機制
・不可申請:政府機關、政黨、公營事業單位、學校、行政法人及其附屬團隊;最近一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情節重大者;同一提案計畫之同一經費項目,已獲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補助者;申請者須為計畫之主要執行者,不得代為申請;本計畫所提演出人員及製作群中,如有本中心編制內人員(含本中心國光劇團、臺灣國樂團、臺灣豫劇團及臺灣音樂館等單位),申請團隊應事前取得本中心同意函,且本計畫補助款項不得支予該人員;本計畫提出之演出人員,其中若有參與本中心舉辦之「傳統藝術接班人-駐團演訓計畫」、「傳統藝術接班人-青年團員入團輔導計畫」之人員,須擇一請領該人員之工作款項,不得重複請領
・製作補助:每案上限最高 250 萬元
・徵選團隊:預計 4 個團隊
・補助項目:展演製作費(如導演費、編劇等費用)、排練及演出費、排練場地及演出相關設備租借費(舞台、燈光、音響等租借費用)、旅運費、道具運輸費等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申請網址: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grants.moc.gov.tw
・注意事項:入選團隊應配合評審委員意見調整及修正計畫內容;入選作品如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應由團隊自行全權處理;所有公開宣傳場合及相關文宣資料,應於顯著位置標示本中心為主辦單位,並清楚標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第三屆歌仔青世代】新編製作補助計畫」;入選團隊於執行本計畫所繳交之各期成果報告資料,以及相關推廣活動之各式紀錄成果,應同意無償授權本中心得不限時間、地域及方式使用,並以非營利為目的,得再授權第三人及其上級機關,用於本案演出相關宣傳推廣、後續施政宣導及教育推廣等用途
250萬元
申請:2026/03/30 ~ 2026/05/20;活動:2027/05/11 ~ 2027/06/27
獎補助系統案件申請單(須用印)、徵選申請書(包含申請總表與計畫摘要,申請總表須用印)、演出企畫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演出/製作團隊簡介、節目製作規劃、製作組織架構及製作人員簡介、整體配套規劃、行銷及宣傳計畫、製作時程表、預期效益)、經費概算表、申請單位立案或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團隊著作權聲明書、編創人員及主要演員合作意向書
電話:07-5810800 分機 6302
頁面為轉知公告,實際徵選須知詳見附件。補助款分三期撥付,比例為第一期 30 %、第二期 40 %、第三期 30 %。演出票房收入屬於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並訂有票房保證成數七成,若未達標需補足差額。
資料來源:https://cabcy.chiayi.gov.tw/web/cabcych/ActivitiesList_26040215032742507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