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推動創育機構轉型並建構新型態創育生態系,特別推出本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透過補(捐)助中小企業創育機構,協助新創及中小企業鏈結產業資源、創造市場商機,並藉由驅動大企業外部創新,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符合資格的依法設立公司、公私立大專校院或法人機構,可依自身資源能量,申請 200 萬元、400 萬元或 700 萬元三種補助額度。申請單位需採線上方式,填寫計畫申請表並撰寫計畫書內容,將應備文件資料上傳至指定平台。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之公司、公私立大專校院或法人機構;具備獨立之法人格;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須為正值;計畫主持人須由主導單位主管層級以上之管理者擔任;申請單位本年度未同時執行政府其他創業育成/育成加速器計畫;計畫投入人力未同時執行其他政府單位育成補(捐)助計畫、育成加速器計畫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採個別申請;採聯合申請(須由其中 1 家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
・不可申請:不得重複提案
・創育機構補助:200 萬元
・創育機構補助:400 萬元
・創育機構補助:700 萬元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作業,請填寫計畫申請表及撰寫計畫書內容,並將應備文件資料上傳至線上申請平台,線上申請網址:https://startup.sme.gov.tw/incubator/
・注意事項: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如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補(捐)助者金額,主辦機關得不予補(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