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設籍南投縣且年滿 65 歲以上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長者,若因傷病住院期間經醫院證明需僱請專人看護,可申請此補助。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1,800 元,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 900 元,每年有補助上限。申請人需在看護行為發生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南投縣;年滿 65 歲(含)以上;罹患傷病住院期間,經醫院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者
・低收入戶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日最高 1,800 元,一年最高 216,000 元
・中低收入戶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日最高 900 元,一年最高 108,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經初核後送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複核審定
最高216,000元
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診斷證明書、醫院主治醫師、護理人員、社工員出具住院期間需聘雇專人看護證明、看護費用支出收據、補助對象之資格證明(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或財產所得資料)、看護切結書、看護工證書影本、個人領據、機構領據
電話:049-2222106|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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