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為協助青年創業,減輕創業初期貸款利息負擔,特別推出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計畫。設籍宜蘭縣一年以上、年齡介於 18 至 45 歲,且在宜蘭縣經營事業體未超過五年的中華民國國民,若已申辦特定創業貸款,即可申請。本計畫提供最長 60 個月的利息補貼,小規模商業貸款最高補貼 50 萬元,公司行號或經核准設立的單位貸款最高補貼 150 萬元。申請人需向宜蘭縣政府勞工處提出申請,並按季檢附相關文件辦理請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宜蘭縣 1 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至 45 歲;所經營之事業體,營業地址及稅籍設於宜蘭縣;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 5 年;通過申貸以下貸款之一:經濟部中小企業署青年創業貸款、經濟部中小企業署企業小頭家貸款、經濟部中小企業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勞動部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本府青年創業貸款
・不可申請:未曾接受中央、本府或其他地方機關創業性貸款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者;戶籍或所經營事業之稅籍遷出本縣;未依原核定之創業計畫執行 (但經本府核准者不在此限);與創業計畫不符;經營不善或因其他原因致停業、歇業或解散;以事業體名義申請之負責人變更;營業行為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規避、妨礙或拒絕查訪;其他違反本計畫規定之情形;申請人不符合申請之資格條件,或於申請時有偽造或變造之文件
・利息補貼:最長 60 個月,自核准日次月起連續計算
・小規模商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貸款金額以 500,000 元為限
・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並依法辦理登記或經本府核准設立許可):貸款金額以 1,500,000 元為限
・申請方式:向宜蘭縣政府勞工處申請
・重要時間點:請款時間為當年度 4/5、7/5、10/5 前及 12/20 前按季檢送文件
・注意事項: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依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依先後順序審核,至當年度預算額度用完截止受理申請及補貼。每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且續貸之利息不予補貼。請款時需檢附:本府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請款書、領據、利息繳款收據正本、該事業體最近一期繳稅證明文件、轉帳帳戶正面影本 (第一次申請檢附)、本府利息補貼核定函影本 (第一次申請檢附)。請款時間逾 10 個工作天未提出申請者,當期不予補貼。
最高1,500,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6/12/31;活動:2026/01/01 ~ 2026/12/31
本府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計畫申請書 (附件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 (黏貼於申請書上)、事業體設立登記或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免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免附)、可資證明稅籍登記於本縣之證明文件 (如:稅務登記函文影本或統一發票購票證或最近一期 401 申報書)、戶籍謄本調閱授權書 (附件二)、切結書 1 份 (附件三)、金融機構核准貸款之貸款證明書 (附件四)
電話:03-9359337 分機 15|地址:(26563)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 96 號 (羅東文化工場內)|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
頁面包含「宜蘭縣政府青年創業貸款計畫」與「宜蘭縣政府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計畫」兩項福利,本抽取以「利息補貼計畫」為主。利息補貼計畫的聯絡人為魏小姐 (分機 15),申請地址為附件中提及的宜蘭青年交流中心。
資料來源:https://labor.e-land.gov.tw/cp.aspx?n=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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