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2年度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第二期)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內容簡介】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推動「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第二期)」,旨在透過國家發展基金與民間搭配投資人共同合作,為國內具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本方案主要針對中小企業的研發、營運及擴張提供投資,協助企業成長並促進產業發展。符合資格的中小企業可透過線上申請,尋求資金挹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內設立登記之中小企業,或主要營業活動於我國之境外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之事業)
・不可申請:上市、上櫃企業;陸資企業(公司設立或投資人資金包含大陸及香港、澳門地區之個案或法人資金)
・國發基金與搭配投資人共同投資:個案累計投資上限 1.5 億元,單次投資上限 1 億元
・官股投資合計不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 49 %
・國發基金投資股權比率應低於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 20 %(特別股投資不在此限)
・搭配投資比例:國發基金與投資夥伴最高 2:1
・管理費:自各投資期別開辦日起至第十年止,按國家發展基金核定之管理費支付標準支付搭配投資人
・績效獎金:俟全部投資成本回收餘有利潤後,按國家發展基金核定之分配原則及比率分配搭配投資人
・申請方式:線上填寫募資申請表
・重要時間點:申請搭配投資到實質取得投資資金,須視企業狀況,估算短則半年、長則 1 ~ 3 年
・注意事項:國發基金不擔任獲投企業最大股權持有者

【期間】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企業募資申請表、企業募資計畫書

【聯絡方式】

電話:02-2368-0816 #342、354

【注意事項】

本方案為長期性投資計畫,於民國 112 年通過第二期方案,申請文件及懶人包會定期更新年度版本。

資料來源:https://0800280280.sme.gov.tw/smeinvest2/download.php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