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協助受 0403 花蓮地震影響的企業及民眾重建家園,推出一系列融資貸款、利息補貼及稅務減免等協處措施。受災企業可申請災害復工貸款、企業小頭家貸款及 0403 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用於週轉或資本性支出,並享有優惠利率及信用保證。位於行政院公告災區(花蓮縣全區、新北市部分地區)的企業,更可申請融資利息補貼,最高可補貼 50 萬元。此外,受災民眾可申請住宅修繕貸款,最高 200 萬元。針對受災戶,亦提供票據註記紓困及多項稅務減免措施,減輕災後負擔。申請人需檢附受災證明文件,並向承貸金融機構或相關單位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企業: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中小企業(含信保基金視同中小企業、免辦商業登記之攤販、民宿、員工人數未滿 10 人且辦理稅籍登記者);個人:受災民眾;位於行政院公告之花蓮震災災區範圍(花蓮縣全區、新北市部分地區);需有政府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
・不可申請:企業或其關係人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辦妥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企業或其關係人之債務有本金逾期尚未清償、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一個月、應繳利息尚未繳付延滯期間已超過三個月等情形;已取得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之同一筆貸款,如再申請貸款利息緩繳或貸款利息減免之利息補貼,則原補貼停止;與其他政府相關所定補貼性質相同者,金融機構或受災中小企業應擇一辦理
・經濟部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用途為週轉性支出或資本性支出,利率最高為中華郵政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 %,額度依企業狀況核貸,受同一企業 1.5 億元限制,信保基金提供 9 成保證且免收保證手續費
・經濟部企業小頭家貸款:用途為週轉性支出或資本性支出,利率最高為中華郵政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 %,額度依企業狀況核貸,受同一企業 1.5 億元限制,信保基金提供 9 成保證且免收保證手續費
・經濟部0403花蓮地震融資保證專案貸款:/短、中期週轉融資:非中小企業最高 8 千萬元;中小企業最高 2 千萬元;小微企業(免辦商業登記之攤販、民宿或員工人數未滿 10 人且辦理稅籍登記者)最高 2 百萬元/資本性支出融資:非中小企業最高 2 億元;中小企業最高 6 千萬元;小微企業最高 5 百萬元/利率:承貸金融機構依規定從優從低核給/信用保證:週轉融資累計 100 萬元以內 10 成保證;逾 100 萬元 9 成保證;資本性支出一律 10 成保證。保證手續費按年費率 0.375 % 計收,由專案保證專款負擔,免向借款企業收取
・經濟部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利息補貼(限花蓮縣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最高郵政儲金 2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目前最高 1.72 %),單一企業最高 50 萬元,補貼期限週轉性支出最長 1 年、資本性支出最長 3 年/貸款利息緩繳(展延)補貼:最高郵政儲金 1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目前最高 1.685 %),單一企業最高 7.5 萬元,補貼期限週轉性支出最長 1 年、資本性支出最長 3 年/貸款利息減免補貼:最高郵政儲金 1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目前最高 1.685 %),單一企業最高 40 萬元,補貼期限週轉性支出最長 1 年、資本性支出最長 3 年
・交通部觀光署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資本性融資:觀光旅館、旅館業累計最高 3 千萬元;民宿累計最高 4 百萬元/周轉金:觀光旅館、旅館業累計最高 1 千萬元;民宿累計最高 3 百萬元/信用保證:最高 9 成,保證手續費 0.375 % 由專款負擔,免向授信對象計收
・交通部觀光署獎勵觀光產業升級優惠貸款:/貸款額度: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最高 3 億元;旅行業最高 6 千萬元。營運周轉金:旅館業、觀光旅館業及觀光遊樂業最高 6 千萬元;綜合旅行業最高 2 千萬元;甲、乙種旅行業最高 1 千萬元/利率:最高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 1.65 %/利息補貼:按年利率補貼 1.65 %(營運周轉金除外)/貸款期限:最長 20 年(含寬限期 5 年);營運周轉金最長 7 年(含寬限期 4 年)/信用保證: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最高 9 成保證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協助災區住宅修繕貸款:/額度:最高 200 萬元(購置日常生活必需配備最高 20 萬元)/利率: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1 %/信用保證: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 8 成保證且免收保證手續費/貸款期限:最長 20 年(含寬限期 3 年);購置日常生活必需配備最長 5 年(含寬限期 6 個月)
・票據重大災害註記:自災害發生之日起算 6 個月內所發生之存款不足退票,暫不因各該退票達 3 張而通報為拒絕往來戶,且於該期間內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訖之註記者,其退票紀錄不對外提供查詢
・企業票據紓困註記:自紓困案核轉台灣票據交換所之日起算 6 個月內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寬延期限內所發生存款不足退票,暫不因各該退票達 3 張而通報為拒絕往來戶,且於該期間內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訖之註記者,其退票紀錄不對外提供查詢
・稅務減免:/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新臺幣 15 萬元以下(個人)或 5 百萬元以下(營利事業)得書面審核/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因受災無法營業者,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一般營業人商品、原物料等因災害變質、損壞、毀滅、廢棄者,可依規定認定/貨物稅:已稅貨物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可辦理退稅;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者,可申請展延 1 個月/菸酒稅: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可辦理退還或銷案;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者,可申請展延 1 個月/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 3 成以上不及 5 成者減半徵收;5 成以上者免徵/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使用牌照稅:汽、機車受損辦理報廢手續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申請方式:請洽各承貸金融機構(如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等)、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稅捐稽徵處、監理單位、台灣票據交換所
・經濟部災害復工貸款不可循環動用及借新還舊;利息補貼預算額度有限,承貸金融機構需至經理銀行平臺「取號」並完成「案件核准維護」;中華郵政公司利率調整時,補貼利率計算方式有規定;貸款為不同筆時,經濟部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利息補貼三種方案都可以申請;停止利息補貼或收回利息補貼之情形:未經承貸金融機構同意變更貸款資金用途(收回)、未依貸款合約約定方式繳付利息(停止);災害復工貸款移送信保基金保證免計收保證手續費;承貸金融機構辦理災害復工貸款移送信保基金時,是否須徵提連帶保證人依各承貸金融機構總管理機構及信保基金有關規定辦理;信保基金無法提供信用保證的情形;稅務減免需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申請;房屋稅減免需於災害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地價稅減免需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免需於災害發生之日起 1 個月內申請
最高200萬元
即日起至 2025/04/03
政府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之證明、簡易評分表、切結書、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稅務減免)、設立登記於花蓮縣之分支機構或工廠受災文件(總機構申請)、登記地址建物張貼紅單或黃單佐證(新北市部分災區)、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執照及旅行業執照(觀光業)、提具之計畫書及相關放貸規定(觀光業貸款)、汽、機車報廢證明文件
電話:0800-280-280(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0800-000-257(經濟部協助企業災後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0800-219-666(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02-23491500 #8535、#8530(交通部觀光署)、02-2322-8000(財政部賦稅署)、0800-000-321(財政部國稅局)、0800-086-969(地方稅務局)、02-2392-2111 #612(台灣票據交換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馬上辦服務中心)
頁面包含多個子方案,各方案的申請對象、額度、利率、申請期間、利息補貼條件等細節差異大,已盡量詳列於「項目」及「備註」中。申請期間為各子方案中最晚的截止日。附件內容非常豐富,已盡力整合。
資料來源:https://0800280280.sme.gov.tw/verify_check.php?id=1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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