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
・金門縣衛生局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合作,推動「長者內在能力檢測(ICOPE)推動計畫」,旨在招募醫療院所提供長者六大功能(認知、行動、營養、視力、聽力及憂鬱)的評估服務。本計畫提供推廣行政費及評估服務費補助給參與的醫療機構,以鼓勵其為金門縣 65 歲以上長者(原住民 55 歲以上)提供早期衰退徵兆的篩檢與介入。醫療院所需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於指定期間內函送金門縣衛生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經費補助,並需依規定上傳評估結果及規劃服務人員獎勵機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醫療(事)機構;供醫師執行醫療服務之機構或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規定申請核准開立之機構;服務人員需符合「長者內在能力檢測(ICOPE)服務人員資格規定」
・推廣行政費:每人 150 元(依計畫申請預計完成服務目標人數計算,採實報實銷)
・評估服務費(非首次評估者):每案 100 元
・評估服務費(首次評估者):每案 150 元
・評估服務費(初評有 1 項異常者):每案 100 元
・評估服務費(初評有 2 項異常者):每案 150 元
・評估服務費(初評有 3 項異常者):每案 190 元
・評估服務費(初評有 4 項異常者):每案 220 元
・異常個案之追蹤及後測費(複評有 1 項異常者):每案 50 元
・異常個案之追蹤及後測費(複評有 2 項異常者):每案 100 元
・異常個案之追蹤及後測費(複評有 3 項異常者):每案 150 元
・異常個案之追蹤及後測費(複評有 4 項異常者):每案 190 元
・異常個案之追蹤及後測費:每案 220 元
・申請方式:備妥相關文件函送金門縣衛生局(地址:891002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 1-12 號),或將電子檔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重要時間點:期中成果報告及第一期款核銷:2026/06/15 前;期末成果報告及第二期款核銷:2026/11/30 前;115年12月份評估結果資料上傳:2027/01/03 前;計畫變更申請:2026/10/31 前
・注意事項:服務機構所得服務費中應規劃至少 30 % 回饋至個別服務人員作為獎勵機制;評估結果需上傳國民健康署「成人預防保健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長者功能評估」始得計入完成人數並支付費用;計畫經費專款專用,變更需經核准,每年以一次為限;經費編列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經費編列基準及使用範圍辦理;補助製作之教材、講義、文宣等相關資料需註明「衛生福利部長照基金獎助」字樣;嚴禁推銷商品、藥品等商業行為及任何營利行為,並應保護服務對象隱私權
最高22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5/11/26;活動:2026/01/01 ~ 2026/12/31
申請書(含經費分析表)乙式 3 份、申請書(含經費分析表)電子檔(WORD 檔及 PDF 檔各乙份)、服務機構與人員分類總表(如附件1之附表1)
地址:891002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 1-12 號
服務人員資格規定詳附件6,但附件6內容未提供。異常個案之追蹤及後測費中,最後一項「220 元」未明確標示對應的複評項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