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設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旨在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在農、林、漁、牧、人文、工商、觀光遊憩等領域的資源開發,並協助都市原住民族發展工商企業、交通運輸、倉儲、批發零售等事業。本貸款主要提供融資服務,協助有資金需求的原住民自立創業,以促進原住民族經濟社會的健全發展。申請對象為年滿 18 歲至 65 歲且無信用不良紀錄的原住民,並需曾參加創業輔導課程或相關活動達一定時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8 歲至 65 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無信用不良紀錄者;於申請本貸款前三年內曾參加本貸款要點列舉單位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或創業相關活動至少 20 小時或 2 學分以上者
・融資貸款: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 0.125% 浮動計息
・諮詢輔導
・申請方式:洽詢全臺原住民族金融輔導員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電話:0800-508-188
資料來源:https://startup.sme.gov.tw/sitaiwan/Home/Govproject/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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