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青年發展所
・南投縣政府為協助縣內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擴大經營績效,特別推出青年創業貸款及中小企業融資一般貸款方案。此計畫提供長達 5 年的免息補助優惠,旨在減輕創業初期的貸款負擔,進而活絡南投縣的經濟並促進產業發展。符合資格的青年創業者及中小企業可依其需求申請最高 100 萬元(青年創業貸款)或 200 萬元(中小企業融資一般貸款)的貸款額度,用於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支應營運週轉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南投縣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立於南投縣並辦有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有實際營運事實
・不可申請:申請人所營事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申請人、負責人及其配偶信用卡分期帳款餘額合計達 1,000,000 元以上;申請人、負責人及其配偶信用卡及現金卡餘額合計達 1,000,000 元以上;申請人、負責人及其配偶有信用卡消費款未繳納,遭發卡銀行強制停卡情形;申請人、負責人及其配偶信貸(不含長期放款)合計達 2,000,000 元以上;申請人、負責人及其配偶經向票據交換所查詢其所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辦妥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經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或徵信過程中,知悉其有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 1 個月、應繳利息未繳付已超過 3 個月等情形之一者;申請人或其負責人有從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情事;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逾期列管戶;屬國內外公司分支機構者;行業別為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電子遊戲場業、視聽歌唱業、釣蝦場、釣魚場、特種按摩服務業、殯葬及相關服務業、堪輿、占星、算命卜卦、計程車、攤販
・青年創業貸款:累計貸放額度最高 1,000,000 元,提供 5 年免息補助優惠
・中小企業融資一般貸款:累計貸放額度最高 2,000,000 元,提供 5 年免息補助優惠
・貸款用途:購(建)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支應營運週轉金
・申請方式:向南投縣青年發展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青年創業貸款經審查通過者,得以其所創事業再申請一般貸款,並以 1 次為限
最高2,0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貸款申請書、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應含詳細記事之申請人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近 1 個月申請戶籍謄本正本、事業或創業計畫書、切結書(含不予核貸項目自我檢核表)、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營業稅稅籍登記證明影本、本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抄本影本或有限合夥登記證明影本(如有異動請提供最新資料;屬公司設立登記者,應提供公文函、登記表、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名冊)、所營事業近 2 年資產負債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影本(需蓋完整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未滿 2 年者以實際年度計)、所營事業近 2 年負責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書或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表影本(需蓋完整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未滿 2 年者以實際年度計)(未達起徵點無申報則免附)、所營事業近 1 年度之營業稅報稅資料(401、403 表或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須蓋完整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3 年內參加政府或其委託單位、教育部登記有案公私立大專院校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或創業相關活動 20 小時以上或 2 學分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加盟契約影本(如非參與加盟體系者免附)、最近 20 日內申請人、配偶、所營事業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正本各 1 份、承貸金融機構出具之攤還貸款 1 年繳款證明文件(再次申貸者需檢附)、不動產權狀影本、謄本及照片各 1 份(已完成購置廠房、營業場所者)、發票影本及照片各 1 份(已完成購置機器、設備者)、合約、報價或估價等相關證明文件 1 份(尚未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者)
電話:(049)2222-136|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 660 號 1 樓
青年創業貸款的對象條件中,負責人需符合「符合前點資格且設立未滿五年者」以及「負責人年齡在二十歲以上、 四十五歲以下」等條件。5 年免息補助優惠是指貸款期間的利息補貼,非指貸款年限。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NYE0001/Info/38072069-c763-4898-be86-f6c9230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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