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推出「青年綜合發展補助」,旨在鼓勵新北市境內學校、登記立案團體(含青創團隊)及設籍新北市的 15 至 40 歲青年,參與或辦理多元文化及國際事務相關活動。補助項目涵蓋人才培力、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志願服務及議題倡導等。一般案件每案最高補助 20,000 元,若為學校申請或活動具公益性質、服務弱勢族群、或由多個跨校/跨組織團體共同辦理,每案最高可獲 100,000 元補助。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可透過電子郵件、郵寄或親洽方式向青年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學校:新北市境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團體:申請本補助時已進駐於本局各青創基地之青創團隊,或於新北市或中央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一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個人:設籍新北市之 15 歲至 40 歲之自然人;個人申請補助項目及費用,以參與國際事務所需之必要費用為限
・不可申請:團體不包含政黨;國際事務項目不包括參與純學術性會議或一般性交流活動
・一般案件補助:每案最高上限 20,000 元,每年度以補助 2 案為原則
・特定條件案件補助:每案最高上限 100,000 元(適用於學校申請,或活動具公益性質、以弱勢族群/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原住民/新住民/新住民二代青年為參與對象,或由 3 組以上跨校/跨組織團體共同辦理)
・多元文化活動:人才培力、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志願服務及議題倡導等活動
・國際事務活動:參與由官方或官方許可之民間組織,於本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辦理國際性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志願服務或大型會議等活動
・其他經本局認定有助於青年綜合發展之活動
・申請方式: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6 號 3 樓青年局收(註明申請青年綜合發展補助-多元文化/國際事務)、親洽本局辦理
・注意事項:各階段經費用罄,則截止申請;獎金(品)、紀念品及住宿費用等應由申請人自籌
最高100,000元
申請書(表一)、計畫書(表二)、資格證明文件(團體:登記立案證書影本;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重複申請補助切結書(表三)、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表三)、學校同意書(學生及學校社團需檢附)、家長同意書(未滿 18 歲學生需檢附)
電話:02-2957-8510 轉分機 102 黃小姐|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6 號 3 樓青年局
115年度第1期經費已用罄,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請;第2期補助受理時間另行公告,故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皆設為 null。文案未列活動開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