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臺東縣政府為減輕老人及家庭照顧者的負擔,提供長期照顧機構安置補助。這項補助針對設籍並實際居住臺東縣、年滿 65 歲以上的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同時無扶養義務親屬或親屬無扶養能力者。符合資格者,每月可依實際進住機構日數,獲得養護費、伙食費及其他必要照顧費用的補助,最高額度依中央核定標準撥付。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設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衛生所或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且實際居住臺東縣;年滿 65 歲(含)以上老人;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 1.5 倍(列冊中低收入戶);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者;無扶養義務之親屬或扶養義務之親屬無扶養能力者
・不可申請:患有法定傳染病及精神疾病者;已聘僱看護(傭)照顧;重複領取其他相同性質之照顧費用補助;已獲准請領安置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或津貼
・長期照顧機構安置補助:每月實際進住日數(含養護費、伙食費及其他之必要照顧費用)按月核計,每人每月最高補助費用依據中央核定之費用撥付
・申請方式:至設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衛生所或逕向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每年十二月當月補助款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核銷及請款
・注意事項:受補助者每十二個月需接受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進行失能程度複評(特定情況下為每二十四個月)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表、身分證及全戶戶籍謄本(近三個月內)之影本、列冊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最近三個月內公私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B 型肝炎表面抗原、愛滋病、梅毒檢查、糞便檢查(桿菌性痢疾及阿米巴痢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