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衛生局 長期照顧科
・臺東縣政府為協助身心障礙縣民減輕醫療負擔,提供醫療輔具補助。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設籍臺東縣,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的縣民,不論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一般戶皆可提出申請。本補助項目包含電動拍痰器、血氧偵測儀、氧氣製造機、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等 13 大項醫療輔具。申請人需先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再依核定項目購買輔具,並由特約廠商協助辦理代償墊付及核銷撥款程序,民眾僅需支付差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設籍臺東縣;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與社會處生活輔具合併計算,近 2 年申請之輔具未滿 4 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一般戶
・電動拍痰器:僅供居家使用者
・非蓄電式抽痰機
・蓄電式(交直流兩用)抽痰機
・化痰機(噴霧器)
・血氧偵測儀(血氧機)
・氧氣製造機
・咳嗽(痰)機
・單相陽壓呼吸器
・雙相陽壓呼吸器
・UPS 不斷電系統
・矽膠片
・壓力衣
・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
・申請方式:至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補助,通過後依核定項目購買醫療輔具,再由特約廠商向衛生局申請代償墊付(民眾只付差額)
・注意事項:請先申請後購買
文案未列出申請期間、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各項輔具的具體補助金額。文案未列出申請應備文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