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推出「115年度社勞政聯合就業服務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臺東縣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特定弱勢族群穩定就業並累積資產。本計畫包含「儲蓄相對配合款(資產累積)計畫」及「托育及安親/交通費補助」兩大項目。參與者經媒合就業成功後,可選擇每月儲蓄 1,000 元、2,000 元或 3,000 元,政府將撥入同額款項,最多可獲得 12 個月的相對配合款。此外,針對有托育及安親需求的子女,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針對通勤距離較遠者,依距離提供交通費補助,每月最高 1,500 元。申請期間為 2026/01/01 至 2026/12/31。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東縣;經本計畫媒合就業成功(含穩定就業),並於穩定就業一個月後參加儲蓄相對配合款計畫(須檢附勞保明細表);同意配合本府社工人員相關輔導工作;須確實瞭解本計畫規定,且遵守並填寫約定書;參加托育及安親補助者,子女須有托育及安親需求;參加交通費補助者,住家至就業之工作地單程距離 5 公里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本縣列冊中低/低收入戶;長期失業;脆弱家庭;家暴被害人;未升學未就業個案;更生人;藥(毒)癮者及其家屬;精神障礙者;其他(需填寫)
・不可申請:中途解約;戶籍遷出臺東縣;存款來源及用途為非法或不正當;未經本府同意即隨意提領帳戶內儲蓄金額者;申請本計畫補助期間,同時請領本縣其他「儲蓄相對配合款(資產累積)」方案相關補助;申請本計畫補助期間,同時請領本縣其他「托育及安親/交通費補助」
・儲蓄相對配合款:每月儲蓄 1,000 元、2,000 元或 3,000 元(擇一),政府將撥入自存款同額款項(不含利息),最多可獲得 12 個月之相對配合款
・托育及安親補助: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實報實銷),若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僅補助其自付差額
・交通費補助:依住家至就業(求職)工作地點單程距離計算,5 公里以上至未滿 30 公里每趟補助 200 元;30 公里以上至未滿 70 公里每趟補助 400 元;70 公里以上每趟補助 500 元,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
・申請方式:洽詢聯絡窗口胡社工
・注意事項:參加者應於每月 10 日前於約定儲蓄帳戶內存入約定金額,並檢附約定儲蓄帳戶交易紀錄影本供本府對帳;儲蓄期間如遭逢急難、經濟陷困導致當月無力儲蓄者,當月儲蓄金額可於後期補存,如於最後一期儲蓄時間 (12 月 10 日) 前無法將儲蓄款項全數補存完成,則視同取消參加資格;計畫期滿經本府審核結算後,將撥入自存款同額款項 (不含利息) 至參加者約定金融帳戶內;參加者存入款項來源應以正當方式取得,若涉及非法或不當行為,本府得取消參與資格;參加者需接受社工不定期訪視、評估與審查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