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出「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旨在減輕罹患癌症者因治療可能導致生殖機能受損的經濟負擔。本方案補助對象為 18 至 4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的乳癌(0至3期)或血液癌患者,其後續治療可能影響生育功能。符合資格的女性每次取卵療程最高可獲 70,000 元補助,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最高補助 8,000 元,每人一生至多可申請 2 個療程。民眾需先通過申請才能進入生育保存療程,並於療程結束後 6 個月內向國民健康署申請費用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滿 18 歲至 4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罹患乳癌(第 0 期至第 3 期)或血液癌(白血病、淋巴癌或多發性骨髓瘤);在癌症治療過程中,後續須接受之治療,可能造成生殖機能下滑或喪失
・女性取卵療程:每次補助最高 70,000 元
・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補助最高 8,000 元
・每人一生至多補助 2 個療程
・申請方式:詳如方案內容
・注意事項:符合資格者須於通過申請後始得進入生育保存療程,並應於 2 個月內完成療程。補助費用應於核准診療期間結束後 6 個月內向本部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逾期不予補助。執行本試辦方案之機構須為通過本部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且其同院(或地址鄰近之分院或兒童醫院)亦須為本部許可並與本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
最高70,000元
2025/09/01(無公告截止)
電話:(02) 25220837 劉小姐
實際申請方式及流程、應備文件詳見附件方案內容,頁面未提供細節。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僅說明方案生效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002&pid=1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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