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出「115年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方案」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各類機構推動營養及健康飲食相關活動。本計畫提供獨立提案組最高 300,000 元、跨域合作組最高 400,000 元的補助。申請對象包含醫療、護理、社福、長照機構、大專院校、公益法人及餐飲食品業者等。申請單位需選定實施對象,運用多元策略規劃活動、研發媒材並進行人力培育。申請方式為線上提案並郵寄紙本計畫書,以推動國民健康飲食行為的建立與改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提案單位需自行選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的主要實施對象(參與者),得考量不同生命階段(0-6 歲嬰/幼兒、學齡兒童、青少年、成年人、老人)、職業、生活型態等,以及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相關工作專業人員或其他,並說明理由;提案單位類型為醫療/醫事機構、護理機構,需檢附機構開業執照;提案單位類型為社會福利機構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最小申請單位為系所)、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需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提案單位類型為食品及餐飲業者(依公司法設立之民營公司),需檢附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財政部國稅局出具之最近一個月無違章欠稅證明影本、食品業者登錄(非登不可)字號;跨域合作組需檢附合作意向書
・不可申請:提案內容之創作及資料引用如有剽竊、侵犯他人著作權,以及違反學術倫理等事項;獲本署 114 年本計畫補助之單位,提案內容與 114 年計畫成果內容相似(相似程度超過 50 %);互為合作關係之二個以上計畫申請單位,依各自單位名義申請本計畫,提案內容之間的相似度超過 50 %者;互為合作關係之二個以上申請單位,以相似提案內容(相似度超過 50 %)申請其他機關構不同計畫經費者
・獨立提案組補助:最高 300,000 元
・跨域合作組補助:最高 400,000 元
・申請方式: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資源平台」-「獎補助專區」進行帳號申請,依系統指示填寫並上傳計畫書電子檔案,完成提案申請。並於 2026/05/14 下午 5 時前(以本署收文日為準),以公文函送研提計畫書紙本一式 3 份送達本署(計畫書紙本內容需與電子檔一致)
・重要時間點:第 1 期款於簽約完成後撥付契約補助金額總價 80 %;第 2 期款於 2026/11/16 以前函送期末成果報告、支用單據及收支明細表,經本署審查通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撥付契約補助金額總價 20 %
・注意事項:計畫經費為專款專用,不得與其他計畫重複。受補助單位內部組織人員、員工或會員等,均不得自補助款中支領工資。受補助經費於計畫結案時尚有餘款,應全額繳回
最高400,000元
申請:2026/04/27 ~ 2026/05/14;活動:自核定日起至 2026/11/16
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依提案單位類型檢附)、研提計畫書(紙本一式 3 份,其中一份為正本請勿裝訂)、申請公文(受文者: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計畫人員履歷表、學歷或經歷證明、合作意向書(跨域組合作單位)、單位負責人與其他單位/公司關係揭露切結書、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個資及 AI 資訊使用聲明書
電話:02-25220888#747 張小姐|地址:103205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 36 號,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
資料來源:https://ltc.ilshb.gov.tw/News_Content.aspx?n=16249&s=39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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