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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東縣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

財經金融 臺東縣 期限 2026-12-31

【主辦單位】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內容簡介】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推出「115年度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臺東縣的經濟弱勢家庭及就業條件相對不利者,透過多項補充性補助,排除就業障礙並達成穩定就業與資產累積。計畫對象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暴被害人、脆弱家庭、長期失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更生人、精神障礙者及藥(毒)癮者及其家屬。補助項目涵蓋就業交通費、子女托育及課後安親費,以及鼓勵儲蓄的相對配合款。申請者需經本計畫媒合就業成功後,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並配合社工輔導。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接受社勞政聯合就業服務;設籍於臺東縣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暴被害人;脆弱家庭;長期失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更生人;精神障礙者;藥(毒)癮者及其家屬;結合現有服務方案如兒少發展帳戶、安心上工方案、以工代賑等參與者
・不可申請:已領取本縣其他「儲蓄相對配合款(資產累積)」方案相關補助者;已領取本縣其他「托育及安親/交通費補助」者
・就業交通補助:依住家至就業(求職)工作地點單程距離計算,5 公里以上未滿 30 公里每趟補助 200 元;30 公里以上未滿 70 公里每趟補助 400 元;70 公里以上每趟補助 500 元,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
・子女托育及課後安親補助: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採實報實銷,若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僅補助其自付差額
・儲蓄相對配合款(資產累積):每月儲蓄 1,000 元、2,000 元或 3,000 元,政府提供 1:1 相對提撥款,最多可獲得 12 個月之相對配合款
・申請方式: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注意事項:凡經本計畫媒合就業成功(含穩定就業),可於穩定就業一個月後參加本儲蓄相對配合款(資產累積)計畫。參加者應於每月 10 日前於約定儲蓄帳戶內存入約定金額,並檢附約定儲蓄帳戶交易紀錄影本供本府對帳。儲蓄期間如遭逢急難、經濟陷困導致當月無力儲蓄者,當月儲蓄金額可於後期補存,如於最後一期儲蓄時間(12 月 10 日)前無法將儲蓄款項全數補存完成,則視同取消參加資格。計畫期滿,經本府審核結算後,將撥入自存款同額款項(不含利息)至參加者約定金融帳戶內。參加者存入款項來源應以正當方式取得,若涉及非法或不當行為自負法律責任,本府得取消參加資格。參加者同意配合本府社工人員相關輔導工作。若參加者中途解約、戶籍遷出本縣、存款來源及用途為非法或不正當、未經本府同意即隨意提領帳戶內儲蓄金額者,本府將取消參加資格,參加者將無法取得對等提撥金,僅能領回儲蓄帳戶自存儲蓄金額及利息部分。參加者若有搬離、戶籍遷出或搬離原住居所地之情形,應主動以書面通知社工人員新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若未通知致有權益受損或喪失情形,應自行負責。參加者須確實瞭解本計畫規定,且遵守並填寫約定書。低收/中低收入戶者,其約定帳戶內存款金額及相對提撥金得免列入社會救助法第 15-1 條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托育/安親費用補助若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僅補助其自付差額,並以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者優先補助。交通費補助已領有其他同性質補助者,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所有補助皆需接受社工不定期訪視及評估審查相關資格。

【金額/折扣】

最高3,000元

【期間】

申請:2026/01/01 ~ 2026/12/31;活動:2026/01/01 ~ 2026/12/31

【應備文件】

臺東縣115年度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托育及安親/交通費補助申請書、臺東縣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儲蓄相對配合款(資產累積)約定書、申請人證件黏貼單、領據、存簿封面影本、勞保局勞保明細或雇主開立之在職證明(須加蓋公司負責人及大小章)、本縣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約定帳戶儲蓄金額明細影本(每月檢附)、公共托育補助、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繳費證明、安親機構立案證明及費用收據/繳費證明(須加蓋機構章及負責人印章)(托育及安親補助適用)

【聯絡方式】

電話:089-342492分機283

資料來源:https://taisoc.taitung.gov.tw/App_File/Link.ashx?fno=qfGE1T6Z6Cg%3d&no=oB6ALRRR%2bEI%3d&link=iYpoJpOqKEOktIMrq72KLvRAhO6LKvmRnyKjK1HB!0!Ctch8K7HWEz8cIUfrQEruxTe7I7ywOI6OnfDjaMFWByQ3saRbeKE%2b!0!L%2b3vH74bJUP2D3rGD9tYH0u93vJ22vs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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