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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東縣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補助

醫療健康 臺東縣 期限 2025-12-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臺東縣政府

【內容簡介】

・臺東縣政府提供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補助,旨在減輕長者及家庭照顧者的經濟負擔。這項補助針對設籍臺東縣、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或 65 歲以上長者,且家庭總收入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的失能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中、重度失能者,每月最高可獲 22,000 元補助;輕度失能但經評估確有機構安置必要者,每月最高補助 18,600 元。申請人需備妥身分證、戶籍謄本、中低收入戶證明、入住機構證明及三個月內體檢表,向鄉鎮市公所、衛生所或長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評估審核後即可獲得安置服務費用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且實際居住臺東縣;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或年滿 65 歲以上長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地區公告最低生活費 1.5 倍(列冊中低收入戶);經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評估為中度或重度失能(CMS等級:4-8級);經評估為輕度失能(CMS等級:2-3級)且家庭支持情形,確有進住機構必要者
・不可申請:患有法定傳染病及精神疾病者;已聘僱看護(傭)照顧者;重複領取政府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及補助(含國民年金相關給付)
・長期照顧機構安置(養護、照顧、伙食)服務費用
・中、重度失能者(CMS等級:4-8級):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22,000 元(臺東縣補助 16,800 元,衛生福利部補助 5,200 元)
・輕度失能者(CMS等級:2-3級):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8,600 元
・未足月之中度或重度失能者:按日計費,每日 733 元(中央補助 173 元,地方補助 560 元)
・未足月之輕度失能者:按日計費,每日 620 元
・申請方式:備妥應備文件至臺東縣設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衛生所或逕向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個案因住院或其他因素離開機構期間不予補助;補助經費有限,經費用罄時得停止受理申請;受補助者每 12 個月需接受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進行失能程度複評,若連續兩次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八級者,則每 24 個月複評一次;提供服務之機構需合法立案並經主管機關評鑑(督考)為乙等以上或合格,且與臺東縣衛生局簽訂契約

【金額/折扣】

最高22,000元

【期間】

2025/01/01 ~ 2025/12/31

【應備文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全戶戶籍謄本(近三個月內)、本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入住機構證明或同意書(請註記擬入住日期)、自申請日前三個月內公、私立醫院體檢表正本(體檢項目應含胸部 X 光、B 型肝炎、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淋病、梅毒、糞便檢查等)

【聯絡方式】

電話:089-3104000分機618 張先生|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06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3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

【注意事項】

契約期間為 114 年度(2025),但網頁未明確列出申請截止日期,推測為常態性受理申請。聯絡電話與承辦人姓名在網頁與附件中略有不同,已採用網頁資訊。

資料來源:https://ttshbltc.ttshb.gov.tw/article/detail/GPS3TU5M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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