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提供政治檔案當事人及其家屬申請應用相關檔案的服務。此服務包含檔案協查諮詢、檔案申請與提供,並提供閱覽、抄錄檔案免費,以及同一檔案免收一次複製費用的優惠。申請人可透過親臨、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政治檔案中遭逮捕、調查、偵查、起訴、通緝、審判、執行或其他受公權力侵害之人;政治檔案當事人已故時,其配偶或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
・閱覽或抄錄檔案:免費
・檔案複製費用:同一檔案免收 1 次
・檔案協查諮詢服務
・檔案申請服務
・檔案提供服務
・申請方式:可透過親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申請檔案;協查諮詢可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
・注意事項:每次申請不受 10 卷限制;申請案准駁結果將以書面形式回復;檔案影像將依申請人標示優先順序分批提供;曾於 2011/07/14 ~ 2013/02/05 期間申請政治檔案且符合免收費用規定者,可填具退費申請書辦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