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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檔案政治檔案當事人申請服務與費用減免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國家檔案管理局

【內容簡介】

・國家檔案管理局提供政治檔案當事人及其家屬申請應用相關檔案的服務。此服務旨在協助曾受公權力侵害的政治檔案當事人,或其已故家屬(配偶或民法繼承人),查詢、申請並取得相關政治檔案。服務內容包含協查諮詢、檔案申請與提供,並提供閱覽、抄錄檔案免費,以及同一檔案免收一次複製費用與郵寄服務。申請人需備妥國家檔案應用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可透過親臨、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政治檔案當事人:係指政治檔案中遭逮捕、調查、偵查、起訴、通緝、審判、執行或其他受公權力侵害之人;當事人家屬:檔案當事人已故時,其配偶或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
・閱覽或抄錄檔案:免費
・同一檔案複製費用:免收一次,並提供郵寄服務
・協查諮詢:提供檔案查詢服務
・檔案申請:可申請應用本人相關之政治檔案
・檔案提供:依申請人需求方式提供應用(如臨櫃、郵寄或線上取件等)
・每次申請不受 10 卷限制;檔案影像將依申請人標示優先順序,分批提供;若於 2011/07/14 ~ 2013/02/05 已申請之政治檔案,符合免收費用規定之對象與範圍,得填具退費申請書辦理退款;未辦理退款者,則仍保有同一檔案免收一次費用之權利

【金額/折扣】

免費

【應備文件】

國家檔案應用申請書(需親自簽名)、身分證明文件、檔案當事人與家屬身分關係證明文件(擇一提供,若檔案內容或本局已有相關資料可確認雙方身分關係者免附):/由相關機構(如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基金會等)確認檔案當事人與家屬身分關係之函件影本(申請人須在影本上簽名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戶籍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須在文件上簽名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3630|地址:244013 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3樓|服務時間:週二至週六 9:00 ~ 17:00

【注意事項】

頁面更新日期(114-12-17 及 115-05-13)為網站一般更新,非申請或活動期間。此服務應為常態性辦理,無明確起訖日期。

資料來源:https://aa.archives.gov.tw/Home/PublishDetail?cnid=109820&pid=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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