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提升公共化及準公共托嬰中心的照顧品質,鼓勵托嬰中心優化照顧比並改善托育人員薪資福利,提供獎助金。本獎助計畫旨在支持托嬰中心增聘人力、確保托育人員投保薪資達一定門檻,並補助年終獎金及職工福利支出。符合資格的公設民營或準公共托嬰中心,可依季度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獲得獎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單位為公設民營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托嬰中心照顧比達或優於 1 比 4;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投保薪資每人每月皆達 28,000 元以上;雇主應負勞、健保;雇主提撥勞退準備金費用;托嬰中心評鑑最近一次為乙等以上;增聘人員投保薪資應達 28,800 元;增聘人員至少實際在職 90 天
・照顧比優化獎助金:依實際符合情形核定,範例顯示每人每季 125,000 元
・年終獎金補助:最高不得超過每月薪資乘以 1.5 個月
・職工福利支出補助:依實際支出並檢具佐證資料核定
・申請方式: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獎助期間,增聘人力當月已遞補人員達 1:4 者,且當月累計實際在職日 15 日以上計入 1 個月;會計與負責人不可為同一人
125,000元
領據、匯款帳戶影本、申請名冊彙整表、薪資清冊、薪資匯款證明、員工簽收領據(無匯款證明者)、勞、健保繳款證明、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退繳款證明、提繳名冊、職工福利支出佐證資料(如有)
申請期間為季度性,但附件未提供具體申請起訖日期。金額部分有範例,但實際核定金額需依申請單位情況而定。附件中包含居家托育人員的獎助範例,但本頁面主要針對托嬰中心。
資料來源:https://www.sfaa.gov.tw/sfaa/list/detail/5d3/5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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