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提供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其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申請條件為車輛的車籍地址與身心障礙者的戶籍地址相同,且車輛需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此政策自 2026/01/30 起生效,旨在減輕身心障礙家庭的經濟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身心障礙情況且無駕駛執照者;車輛為身心障礙者之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的車籍地址與身心障礙者的戶籍地址相同;車輛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
・免徵使用牌照稅
・申請方式:詳情請參閱 https://reurl.cc/xKrRk5
・注意事項:此政策自 2026/01/30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