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推出「115年漁業資材及設施設備補助計畫」,旨在減輕雲林縣漁民的生產成本負擔,促進漁業永續發展。本計畫補助設籍雲林縣滿三年且實際從事漁業生產的漁民,購置或改善漁業生產相關設備及設施,以提升漁獲競爭力與作業安全。補助額度最高可達採購金額的三分之一,上限為 300,000 元,涵蓋多種漁業資材與設備。符合資格的漁民可於 2026/06/01 至 2026/06/18 期間,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向雲林區漁會、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或其他漁民團體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本縣滿 3 年;實際從事漁業生產之漁民;漁(船)筏業者:前一年度出海日數達 90 日以上;陸上魚塭養殖業者:持有當年度或前一年度之養殖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書
・不可申請:申請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於每一補助項目未達其使用年限者;申請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同一漁業資材及相關設備設施當年度已申請獲其他機關單位補助者;所購置之漁業資材及相關設備設施非新品、三年內轉讓或出售、虛報、浮報、套購、因故退貨、廠牌、規格不符時
・漁業資材及設施設備補助:補助額度不超過採購金額之 30 %,補助上限為 300,000 元
・傳統水車:每公頃 3 台,每台補助上限 6,000 元
・變頻水車:每公頃 2 台,每台補助上限 10,000 元
・吸鰻機:補助上限 20,000 元
・真空包裝機:補助上限 50,000 元
・抽水機:每公頃 1 台,每人上限 2 台,每台補助上限 20,000 元
・飼料攪拌機:補助上限 20,000 元
・封口機:補助上限 40,000 元
・組合式冷凍庫:每坪補助 20,000 元
・發電機:補助上限 50,000 元
・船外機:補助上限 120,000 元
・船用漁探機:補助上限 40,000 元
・船用衛星導航儀器:補助上限 30,000 元
・船用雷達:補助上限 100,000 元
・電子秤:補助上限 7,000 元
・漁獲起重機:補助上限 10,000 元
・洗蚵機:補助上限 40,000 元
・冷(藏)庫冰櫃:補助上限 20,000 元
・製冰機:補助上限 60,000 元
・船用通信設備:通信設備 1 組
・其他漁業資材及設備設施:由本府審核認定
・申請方式:向雲林區漁會、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及其他漁民團體申請
・重要時間點:輔導單位需於 2026/07/15 前將計畫書送本府審查
・申請人需自籌配合款;所購置之漁業資材及相關設備設施須為新品;驗收完成後應於該資材設備設施顯眼處標示「各年度雲林縣政府漁業資材及設施設備補助」字樣;若受理申請期間因養殖登記證期滿需換發者,得持原養殖登記證及相關申請換發證明文件先行申請,並於受理截止後 30 日內完成補件;購買漁業相關資材及設施設備時,應開立統一發票(發票內應填列購買日期、購買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填明漁業資材設備名稱、規格及牌型、單價和數量,如所購為船外機引擎時,應另載明本機、引擎號碼,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送交輔導單位,以利後續補助事宜;申請人撥款帳戶影本需於採購完成後檢附;補助品牌、規格、金額等由本府另召開會議定之
最高300,000元
申請:2026/06/01 ~ 2026/06/18;活動:核定日起至 2026/11/15
身分證、私章、漁業執照(漁(船)筏業者)、前一年度出海日數達 90 日以上之佐證資料(漁(船)筏業者)、養殖登記證(陸上魚塭養殖業者,至受理截止日前為有效件者;新核發者須持有該證 30 日以上)、當年度或前一年度之陸上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書(陸上魚塭養殖業者)
電話:05-5522531(雲林縣政府農業處余技士)、05-5522470(雲林縣政府農業處)、0988-640362(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行動代表號)
實際補助項目清單在附件中,頁面未完整列出。申請書件及規定詳如附件。金額為補助上限,實際補助額度不超過採購金額的 30 %。
資料來源:https://agriculture.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445&s=58915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