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為鼓勵縣內公私立機關(構)積極聘用身心障礙者,特訂定「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表揚計畫」。此計畫旨在表揚在進用身心障礙者方面表現優異,或在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上有優良事蹟的單位,藉此營造友善就業環境並激發更多廠商參與。符合資格的單位可申請兩類獎項,包括獎狀、獎座及最高 6,000 元的獎金。申請期間為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投保地隸屬雲林縣;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計算,以每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機關(構)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方式,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進用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協助及輔導有優良事蹟之公、私立單位;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業務或措施有優良事蹟之私立學校、團體
・不可申請: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或經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有歧視之事實;三年內曾獲獎者;受理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曾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就業歧視)、第三十八條(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或經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有身心障礙歧視之事實;受理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曾違反附件四所列重大勞動法令之事實
・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 6,000 元
・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一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 5,000 元
・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二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 3,000 元
・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頒發獎座一座,獎金 5,000 元
・申請方式:檢附資料(含電子檔)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審核結果符合者,擇日於公開場合統一辦理表揚
・注意事項:榮獲本縣促進身心障礙者績優表揚單位者,擇優薦送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
最高6,000元
2026/05/01 ~ 2026/05/31
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獎勵申請表(附件一)、進用身心障礙員工及協助適應職場之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資料、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獎勵申請表(附件二)、受理申請當年度之前二年內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業務或措施之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資料、申請單位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