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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雲林縣政府智慧農業創新事業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雲林縣 期限 2024-11-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內容簡介】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推出「智慧農業創新事業補助計畫」,旨在輔導雲林縣農民及農民團體導入智慧農業科技,以提升農業生產技術,實現自動化、精準化與智慧化經營,並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本計畫提供兩大類補助:智慧農業設備採購,每案最高補助 30 萬元;以及智慧農業創新事業示範計畫,每案最高補助 100 萬元。申請對象為設籍雲林縣並符合特定驗證或會員資格的農民,或依法設立且在雲林縣實際從事農產業經營的農民團體。申請者需在公告期間內,向設施設置或經營場址所在地的輔導單位提交申請,並配合相關效益追蹤與成果報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雲林縣;設備設置之土地應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中有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設備設置之土地如非自有者,應取得地主同意使用文件;同年度同一設備或系統如已申請其他機關補助,不得再申請本計畫補助;所申請之設施及相關設備均應為新品,三年內不得轉賣或轉移;個人申請人之配偶或直系血親,同年度限一人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設籍本縣種植農糧作物及花卉產業之農民,並需取得國際驗證、有機、友善、產銷履歷、生產溯源二維條碼等其中一項驗證,且需註冊本府雲林數位農業行動平台會員(但種植花卉產業之農民僅需註冊本府雲林數位農業行動平台會員);依法設立之農會及農業合作社等農民團體,且於本縣實際從事農產業經營者
・不可申請:近一年內申請者辦理經費保留或放棄執行者;申請設備或系統屬中國品牌者
・智慧農業設備補助:採購金額需達 10,000 元以上,每案補助額度以不超過申請採購金額之 1/2 為原則,補助上限為 300,000 元
・智慧感測系統:應用物聯網(IoT)功能之農用環境感測系統(如土壤、空氣溫溼度、照度、病蟲害監測及影像監控等)
・智慧生產機具:能智慧控制的智慧化選別機、自動跟隨採收車等農產業相關智慧農機、設備
・其他經智慧農業審查委員小組認定之項目:如智慧生產管理系統、智慧輔具等
・智慧農業創新事業示範計畫補助:每案補助額度以不超過申請採購金額之 1/2 為原則,補助上限為 1,000,000 元(執行方式可為技術研發、農產創新事業、應用示範建置、產量品質差異評估等)
・微型氣象站:每組 50,000 元為上限(應至少含大氣及土壤感測,得於額度內加購風速計、雨量筒、葉面溼度計等配備)
・土壤感測器:每組 12,000 元為上限(溫度、濕度、EC)
・大氣感測器:每組 12,000 元為上限(溫度、濕度、光照)
・控制中心即時顯示看板:每組 14,000 元為上限(含主機、wifi)
・申請方式:向設施設置或經營場址所在地之輔導單位(農會、農業合作社等農民團體)申請
・申請人需註冊雲林數位農業行動平台,並將建置前、中、後照片上傳至該平台,且建置後照片應明顯可見「○年雲林縣政府智慧農業創新事業補助計畫」之字樣(非購置設備則免上傳);智慧農業創新事業示範計畫具服務及推廣價值者,應配合本府辦理成果報告及示範點觀摩等活動;補助之設備、系統購置金額低於核定補助標準,依實際購置按比例金額計算;購置金額超過核定計畫總金額時,超出部分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本府得依申請情形及當年預算編列額度調整補助名額,倘申請補助金額超過年度經費額度,依青年農民輔導計畫資格、雲林縣智慧農業大學修習課程時數證明、有機或友善安全驗證、契作證明、集團產區或農產業專區證明等排序補助;費用包含營業稅、安裝費、當次服務費用等,不予補助額外之耗材或電信費用等後續衍伸之費用;近三年內未獲本計畫補助設施與設備者得優先納入排序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3/11/24;活動:自核定日起至 2024/11/30

【應備文件】

申請計畫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土地地籍第一類謄本或土地租賃契約、土地使用同意書(申請非固定型設備者免附)、估價單、其他佐證資料(如參加雲林縣智慧農業大學修習課程時數證明、安全驗證證書、契作證明、集團產區或農產業專區證明等)、智慧農業創新事業示範計畫書、輔導單位及學術研究單位共同合作契約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5-5522470

資料來源:https://agriculture.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667&s=43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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