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推出「113年度養禽場禽舍改建升級補助」,旨在協助養禽業者改善禽舍環境、提升生物安全,以因應極端氣候及禽流感疫情。本補助計畫針對飼養規模 5 萬隻以下(鵪鶉 15 萬隻以下)且持有畜牧場登記證書的養禽場負責人,提供傳統禽舍改建為非開放式或密閉式水簾禽舍的費用補助。密閉式水簾禽舍最高可獲 1,000 萬元補助,非開放式禽舍最高 450 萬元。申請者需備妥相關文件,於 2024/05/31 前郵寄至雲林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並須於 2024/10/31 前完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飼養規模為 5 萬隻 (含) 以下之養禽場(鵪鶉飼養規模為 15 萬隻(含) 以下);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書;申請人須為畜牧場之負責人;申請本計畫補助須為傳統禽舍改建為非開放式或密閉式水簾禽舍,或非開放式禽舍改建為密閉式水簾禽舍;實際飼養禽種須與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書所載之禽種相符;受補助者須於 2024/10/31 前完工
・不可申請:申請新建禽舍者;既有禽舍為密閉式水簾禽舍者,不得申請密閉式水簾禽舍補助;既有禽舍為非開放式禽舍者,不得申請非開放式禽舍補助;於 2022/01/01 後曾接受農業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或產業團體相同項目設施(備)補助者
・密閉式水簾禽舍及相關生產設施(備)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10,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
・密閉式水簾禽舍之禽舍結構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3,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
・密閉式水簾禽舍之籠具設施(備)或巢箱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3,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平飼肉禽不得申請,平飼蛋禽或種禽僅補助巢箱
・密閉式水簾禽舍之自動化機械生產設施(備)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2,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
・密閉式水簾禽舍之自動集糞設施(備)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2,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籠飼蛋雞舍未建置者不得申請,平飼禽場不得申請
・非開放式禽舍及相關生產設備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4,5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
・非開放式禽舍之禽舍結構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1,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
・非開放式禽舍之籠具設施(備)或巢箱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1,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平飼肉禽不得申請,平飼蛋禽或種禽僅補助巢箱
・非開放式禽舍之自動化機械生產設施(備)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1,0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
・非開放式禽舍之自動集糞設施(備)補助:每場補助上限 1,500,000 元(未稅金額總價 1/2),籠飼蛋雞舍未建置者不得申請,平飼禽場不得申請
・申請方式:郵寄完整申請表件至雲林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
・重要時間點:完工期限最晚為 2024/10/31 (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受補助購置之設備,依規定之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變更使用。申請本計畫補助之禽舍與設施(備)等必須為 2024/01/01 後建置完成與購置之新品,非新品不予補助。接受補助者需配合農業部或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推行國內家禽產業之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