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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業界科專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農業部

【內容簡介】

・農業部推動「農業業界科專計畫」,旨在鼓勵國內企業、農業產銷班及法人等投入農業創新與研究發展,將研發成果商品化,以加速農業科技產業化並提升農業產業競爭力。本計畫提供農產品創作以外的農業創新或研究發展相關活動補助,申請人需符合特定資格,並依計畫類型(先期研究、研究開發、創新研發聯盟)獲得不同額度的補助,最高可達 30,000,000 元。申請者需於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計畫書,經審查核定後簽約執行。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內依法規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農業產銷班、法人或公司;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應為正值(以申請日前 1 年度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或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為準);具有農場、種苗場、林場、畜牧場、養殖場、工廠等場所者,應領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從事促進農業創新或研究發展,且屬於農產品創作事項以外之活動;所提計畫範圍應以農業部業務執掌之產業技術為限
・不可申請:執行政府科技計畫時,於當年度申請日前 5 年內曾有重大違約紀錄;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本補助案件曾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於當年度申請日前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於當年度申請日前 3 年內,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之情事(產業創新條例施行前發生之情事不在此限);申請書或檢附之文件記載不實者;為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第 1 項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單一申請 - 先期研究:計畫時程以不超過 1 年為原則,經費補助上限以不超過 300,000 元為原則
・單一申請 - 研究開發:計畫時程以不超過 3 年為原則,申請人為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司或法人者,同時執行 1 項以上研發計畫時,每年度總補助金額以 5,000,000 元為限;申請人為農業產銷班者,全程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2,000,000 元為原則
・聯合申請 - 創新研發聯盟:計畫時程以不超過 2 年為原則,聯盟成員每年度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5,000,000 元為原則,計畫全程總補助金額以 30,000,000 元為限
・所有計畫類型:補助比率上限為計畫總經費之 50 %
・申請方式:請詳閱申請作業手冊,依最新公告之計畫書格式撰寫全程計畫書,並備妥相關資料,於期限內投件申請
・重要時間點:計畫審查採全程審查、分年核定;計畫核定通過後,受補助人應備妥農業部核定函、審查決議修訂計畫書、已用印契約,函送農業部辦理簽約;計畫結束後 5 年內須配合成效追蹤及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展示
・申請人同一時期申請或執行計畫,以不超過 2 項計畫為原則;聯合申請之主導廠商及聯盟成員同一時期申請或執行之單一申請型式計畫以 1 項為原則;申請人為農業產銷班者,同一時期申請或執行之計畫件數以 1 項為原則,若參與「創新研發聯盟」計畫,應以企業機構擔任主導廠商;創新研發聯盟計畫之申請範圍僅適用政策優先題目;配合款以小於申請人實收資本額或財產/資本/股金總額為原則;申請人如未辦理商工登記,且未能提交最近 3 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者,全程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2,000,000 元為原則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00元

【期間】

每年 6/30 截止收件

【聯絡方式】

電話:02-2586-5000 # 751 / 764 (業界科專)|地址:104031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7-1號7樓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內容細節、應備文件清單在申請作業手冊,頁面未提供完整資訊。

資料來源:https://agtech.moa.gov.tw/Field/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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