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的申請管道與流程。民眾如有長照服務需求,可透過撥打 1966 專線、線上系統或親洽各區公所、衛生所及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等方式提出申請。申請後將由照管中心進行電話初篩與訪視評估,確認是否符合資格並擬定照顧計畫,以提供居家服務、復能照護等多元服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有長照服務需求者;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資格者
・不可申請:經評估無失能者
・長期照顧服務:依個案需求及評估結果提供居家服務、復能照護等服務
・申請方式: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上網至桃園智慧長照資訊系統、親洽桃園市各區公所/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或洽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
・注意事項:服務核定日起 3 個月內未使用任一服務者,將先予辦理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