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推出「115年度潛在失智症個案追蹤管理及診斷照護補助」,針對設籍桃園市的市民,若於 2026 年度內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且符合特定條件,可獲得一次性 3,000 元的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疑似個案順利完成就醫評估,並促使已確診但尚未進入照護體系的個案即時銜接社區照顧與家庭支持服務。申請人可自行或由服務單位協助,備妥相關文件後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桃園市市民;於 2026 年度內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領有一年內有效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須載明 CDR 分數)且 2026 年以前未曾使用過服務,於 2026 年度首度銜接本市失智據點或使用長照服務(如日照、喘息等)至少一次者;已在本市使用長照服務(如日照、喘息等),惟尚未取得正式失智症診斷證明,於 2026 年度內完成診斷評估並取得證明文件者
・不可申請:曾於 2025 年度(含)以前領取過本局相關失智診斷補助;已於相關系統登錄為失智確診個案者
・失智症診斷及照護補助:一次性補助 3,000 元(包含掛號費部分負擔、診斷書、交通費等確診費用)
・申請方式:可由民眾自行申請,或由相關服務單位協助彙整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重要時間點:經費用罄將提前停止受理。核撥補助時,將依所附診斷證明同步更新「衛福部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之失智診斷狀態
・注意事項:非臺銀帳戶需內扣匯費
3,000元
申請:2026/01/01 ~ 2026/12/05;活動:2026/01/01 ~ 2026/12/05
民眾完成失智症診斷及照護補助領據(附件 2)、一年內有效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影本(須載明 CDR 分數)、金融帳戶存摺影本(若為代理人代領,請檢附代理人金融帳戶影本及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關係證明文件)
電話:(03)334-0935#2713 林小姐|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資料來源:https://care.tycg.gov.tw/cp.aspx?n=2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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