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

醫療健康 全台

【內容簡介】

・這項補助標準針對有醫療復健需求或需使用醫療輔具的民眾,提供費用補貼。補助項目包含人工電子耳植入、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費用,以及多種醫療輔具如電動拍痰器、氧氣製造機、咳嗽機、陽壓呼吸器、UPS不斷電系統、壓力衣和矽膠片等。補助金額依申請者的收入狀況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非低收入戶三級,提供不同比例的最高補助額度。申請者需符合特定醫療條件,並經專業評估確認需求,部分項目需提供診斷證明書或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此標準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或因特定疾病導致呼吸、皮膚功能受損者的經濟負擔,協助其取得必要的醫療復健服務與輔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應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經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辦法規定之評估方式,確認其需求,並提供輔具評估報告者(限人工電子耳植入費用);經核定確有本表所列醫療輔具項目之需求者(限開具診斷證明書費用、開具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用);因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損傷,造成呼吸功能不全,致無法有效自行咳嗽以清除痰液,須長期使用電動拍痰器、非蓄電式抽痰機、蓄電式(交直流兩用)抽痰機、化痰機(噴霧器)者;限居家自我照顧所需者申請(限電動拍痰器、非蓄電式抽痰機、蓄電式(交直流兩用)抽痰機、化痰機(噴霧器)、血氧偵測儀(血氧機)、氧氣製造機);因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致呼吸障礙,須長期使用血氧偵測儀(血氧機)、氧氣製造機,以監測或改善呼吸問題者;因神經肌肉損傷或弱化,造成呼吸功能不全,致無法有效自行咳嗽以清除痰液,須長期使用咳嗽(痰)機,以排除呼吸道分泌物,協助自行換氣功能,改善呼吸問題者;因使用本表所列醫療輔具項目,有緊急供電之需求,以維護呼吸道通暢者(限UPS不斷電系統);因燒燙傷、皮膚損傷、腫瘤或循環障礙致有壓力衣項目需求;應使用彈性布料,且具對疤痕加壓效果,並為量身訂製之剪裁(限壓力衣);因燒燙傷或皮膚損傷需重建者(限矽膠片)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因重度缺氧最低達 SpO2 ≦ 85% 或 PCO2 ≧ 55mmHg(限單相陽壓呼吸器);因肺部功能損傷或切除,造成呼吸功能不全,致無法自行有效換氣(限雙相陽壓呼吸器)
・不可申請:已接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其他相關同項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表之補助項目;曾領有雙相陽壓呼吸器補助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申請單相陽壓呼吸器
・人工電子耳植入費用:低收入戶最高 12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90,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60,000 元,終身一次
・開具診斷證明書費用: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 元
・開具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用: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 元
・電動拍痰器:低收入戶最高 1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3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非蓄電式抽痰機:低收入戶最高 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蓄電式(交直流兩用)抽痰機:低收入戶最高 1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5,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化痰機(噴霧器):低收入戶最高 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血氧偵測儀(血氧機):低收入戶最高 6,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4,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3,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氧氣製造機:低收入戶最高 2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8,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2,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
・咳嗽(痰)機 (Cough Assist Machine):低收入戶最高 12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90,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60,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
・單相陽壓呼吸器 (C-PAP):低收入戶最高 4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0,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0,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
・雙相陽壓呼吸器 (Bi-PAP):低收入戶最高 14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05,0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0,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5 年
・UPS 不斷電系統: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9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3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3 年
・壓力衣-A 款項-頭部、頸部:低收入戶最高 3,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25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B 款項-肩部、胸部、腹部、背部:低收入戶最高 4,6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3,45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2,3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C 款項-右上臂、右肘、右前臂: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D 款項-右手、右腕:低收入戶最高 2,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E 款項-左上臂、左肘、左前臂: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F 款項-左手、左腕:低收入戶最高 2,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5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G 款項-腰部、臀部、左大腿、右大腿:低收入戶最高 3,7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2,78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8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H 款項-右小腿: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I 款項-右踝、右足: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9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2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J 款項-左小腿:低收入戶最高 1,45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1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7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壓力衣-K 款項-左踝、左足:低收入戶最高 2,5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9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1,25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矽膠片:每平方公分補助 15 元,低收入戶最高 9,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6,800 元,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 4,500 元,最低使用年限 6 個月
・申請方式:醫療輔具評估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輔具評估單位或鑑定機構辦理;申請人因特殊情況,於輔具評估單位或鑑定機構進行評估顯有困難者,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輔具評估單位或鑑定機構至居住處所進行評估
・注意事項:曾領有單相陽壓呼吸器補助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如需申請雙相陽壓呼吸器補助,應出具診斷證明書,載明病情惡化與無法僅用單相陽壓呼吸器

【金額/折扣】

最高140,000元

【應備文件】

輔具評估報告(限人工電子耳植入費用、氧氣製造機、咳嗽(痰)機、壓力衣、矽膠片)、診斷證明書(須為三個月內所開立,且應由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附表一甲身體功能及構造之鑑定人員資格條件及鑑定方法與鑑定工具之相關專科醫師開具,並載明有項目需求)、輔具供應商出具之保固書影本(限電動拍痰器、非蓄電式抽痰機、蓄電式(交直流兩用)抽痰機、化痰機(噴霧器)、血氧偵測儀(血氧機)、氧氣製造機)、採購置者,應提供輔具供應商出具之保固書正本(正本查驗後發還,影本留存)(限咳嗽(痰)機、單相陽壓呼吸器、雙相陽壓呼吸器)、採租賃者,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之租賃契約書影本(限咳嗽(痰)機、單相陽壓呼吸器、雙相陽壓呼吸器)、居家訪視紀錄單(申請人為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收案對象,且由該計畫之訪視醫師開具醫療輔具編碼 1 至 5 項之診斷證明書時)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主辦單位、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對象條件中提及「應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但該條文內容未提供。部分醫療輔具項目得以租賃方式為之,其補助仍應符合最低使用年限,並於最高補助金額內,依實際租賃金額核給。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GetFile.ashx?FileId=0000293764&lan=C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