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鼓勵55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重返職場,並支持事業單位留用屆齡員工,優化「五五就業促進措施」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針對部分工時者,55-64歲工資達最低工資 1/3 可領 3,500 元獎勵,65歲以上達 1/4 可領 2,500 元。受僱期間縮短至 30 日,並納入定期契約職缺。此外,「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受理期間延長為全年皆可申請,以提升申請便利性。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55 歲(含)以上之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受僱期間滿 30 日;事業單位;繼續僱用屆齡員工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勞工從事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勞工從事職缺為定期契約
・55-64歲部分工時者就業獎勵:工資達最低工資 1/3 即可請領,獎勵 3,500 元
・6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就業獎勵:工資達最低工資 1/4 即可請領,獎勵 2,500 元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補助事業單位留用屆齡員工,金額未明確列出
・申請方式: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申請;事業單位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
・注意事項: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如有遭雇主非自願離職等情事,得免重新計算失業 3 個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