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關懷弱勢家庭,提供符合資格的新生兒家庭免費的坐月子到宅服務。這項服務每日最高 8 小時,總計 120 小時,價值 36,000 元。服務內容包含產婦及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協助以及月子餐製作。申請對象為設籍新北市的弱勢家庭,孕婦須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等資格之一,或經社工評估有實際需求者。符合資格的家庭可在懷孕 4 個月至生產前 1 個月期間,備妥相關文件向「新北市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平台」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者為新生兒之母或父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含原住民);孕婦使用服務時,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列冊低收入戶者;列冊中低收入戶者;孕婦或其配偶領有新北市身心障礙證明者;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家庭(孕婦應為兒童或少年之監護人);符合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補助核定資格者;其他經市府或民間單位社工訪視評估有實際需求者
・坐月子到宅服務:每日最高 8 小時,免費 120 小時,折合 36,000 元
・服務內容:含產婦照顧、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及月子餐製作
・申請方式:向「新北市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平台」(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申請
36,000元
申請表、孕婦健康手冊影本(媽媽手冊):含封面、內頁(產檢及預產期紀錄)、需有醫院(診所)蓋章或醫生簽章、申請人及配偶個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福利身分證明文件(擇一提供: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證明、弱勢兒少生活扶助證明、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補助核定證明)、申請服務切結書
電話:(02)29603456#3930(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02)8951-5868(服務平台)|地址:新北市淡水區馬偕街1號(服務平台)
申請期間為相對時間「懷孕4個月到生產前1個月」,無明確日曆日期。福利身分證明文件需擇一提供。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268437141?actionName=list6&fromOp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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