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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農糧署甘藍種植登記作業規範(試辦)

財經金融 彰化縣 期限 2019-02-27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農糧署

【內容簡介】

・農糧署為穩定甘藍產銷及保障農民收益,推出「甘藍種植登記作業規範(試辦)」。此規範鼓勵在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嘉義市等試辦區種植甘藍的農民進行登記。完成登記的農民可獲得有機質肥料專案補助,每公頃最高可達 30,000 元。此外,登記農民的甘藍將優先納入加工、外銷及行銷輔導,若遇產銷失衡,符合條件的田區每公頃可獲得 100,000 元的補貼。農民需攜帶身分證及地號證明文件至土地所在地鄉鎮區農會辦理登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土地所在地位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或嘉義市;種植甘藍之農民;實際從農者;國有地、河川地具租賃契約書者(適用於此類土地)
・不可申請:台糖土地種植甘藍者
・有機質肥料專案補助:每公斤 3 元,每公頃最高 10 公噸,每公頃最高補助 30,000 元
・優先納入加工、外銷及行銷輔導:每位農民優先輔導面積以 2 公頃為限,農民團體或加工廠等以每公斤 6 元以上購買
・產銷失衡補貼:每公頃 100,000 元 (針對登記有案之甘藍田區)
・申請方式:至土地所在地鄉鎮區農會辦理登記
・注意事項:未辦理甘藍種植登記者,不納入輔導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期間】

2019/02/21 ~ 2019/02/27 (試辦期間); 每年 8 月至隔年 2 月 (常態辦理期間)

【應備文件】

身分證、足以佐證地號之證明文件(例如土地謄本、土地所有權狀、農戶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核定結果通知、天然災害核定結果通知或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等)

【聯絡方式】

電話:04-7531689

【注意事項】

文案為 108 年度(2019 年)試辦規範,可能已過期或有更新版本。附件中提到「補助受理登記及勘查作業費用每筆地號 30 元」,此為支付給農會的行政費用,非農民福利,故不列入項目。

資料來源:https://agriculture.chcg.gov.tw/07other/main.aspx?main_id=2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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