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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獎勵優秀高中生入學獎學金

教育文化 臺北市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為鼓勵優秀高中生入學,特別設立此獎學金。本獎學金主要針對經由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大學部各系、組、學程的學生,依其學測成績組合級分及身分別(一般生或清寒生)提供不同額度的獎學金,總計最高可達 700,000 元。獎學金分四期發放,第一期於入學時自動核發,後續三期則需學生在學期間維持良好學業成績(班排或系排前 10%)並於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此獎學金旨在吸引並培育具潛力的優秀學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由各入學管道錄取進入本校大學部各系、組、學程就讀之學生;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之學科能力測驗不同科目組合級分達本要點第三點規定之標準;入學後各學期所修學分數須符合本校學則第十八條規定;學期學業成績須達班排或系排前 10%(含)(此為續領條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一般生,學科能力測驗各系、組、學程按採計4科目及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前 2%(含)內;一般生,學科能力測驗各系、組、學程按採計4科目及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 2%至 4%(含)內;清寒生(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科能力測驗各系、組、學程按採計4科目及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前 5%(含)內;清寒生(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科能力測驗各系、組、學程按採計4科目及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 5%至 10%(含)內
・不可申請:入學當學期起至大二下學期期間辦理保留入學、休學、退學者
・獎學金(一般生,學測採計4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前 2%):總計最高可領 700,000 元(第一期 4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獎學金(一般生,學測採計4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 2%至 4%):總計最高可領 500,000 元(第一期 2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獎學金(清寒生,學測採計4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前 5%):總計最高可領 700,000 元(第一期 4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獎學金(清寒生,學測採計4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 5%至 10%):總計最高可領 500,000 元(第一期 2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獎學金(一般生,學測採計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前 2%):總計最高可領 600,000 元(第一期 3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獎學金(一般生,學測採計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 2%至 4%):總計最高可領 400,000 元(第一期 1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獎學金(清寒生,學測採計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前 5%):總計最高可領 600,000 元(第一期 3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獎學金(清寒生,學測採計3科目組合級分位於累計 5%至 10%):總計最高可領 400,000 元(第一期 100,000 元,第二至四期各 100,000 元)
・申請方式:第一期獎學金由教務處提供符合資格之學生名單予學務處,自動頒發;第二至四期獎學金由學生於各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向各系、組、學程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第二至四期獎學金申請需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申請程序,逾時不受理
・注意事項:獎學金分四期頒發,第一期於入學新生時頒發,第二至四期需符合續領條件;未達續領標準者取消當學期獎學金,但不影響往後學期之得獎資格

【金額/折扣】

最高700,000元

【應備文件】

成績單(第二至四期申請)、排名資料(第二至四期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生)

【聯絡方式】

電話:886-2-27333141|地址:10633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因文案未提供明確日曆日期,故填寫 null。獎學金金額依學生身分、學測採計科目數及級分百分比有多種組合,已詳列於項目中。

資料來源:https://www.admission.ntust.edu.tw/p/405-1052-80836,c874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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