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提供智慧農業設施補助,協助農民購置及安裝相關設備。申請人需每年於 11 月 30 日前備妥文件,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政府農業處。經文件審查與現場會勘通過後,核定補助者須於收到公文半年內完成設備購置與安裝,並經縣府驗收後核撥補助款。
・智慧農業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補助: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政府 6 樓農業處-智慧農業推廣中心
・重要時間點:經核定補助者,應於收到本府發文日起半年內完成購置設備及安裝完畢
・未補正達無法審查程度者,本計畫得逕不予審查;本府將辦理現場會勘,確認現況有無相關智慧感測設備或系統之需求;於當年度編列預算額度內,按申請人順序函通知送件;設備明顯處須標示或掛牌「___年度彰化縣政府 補助智慧農業設施計畫__號」字樣;設備須為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