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提供智慧農業設施補助,協助農民購置及安裝相關設備。申請人需每年於 11 月 30 日前備妥文件,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政府農業處。經文件審查與現場會勘通過後,核定補助者須於收到公文半年內完成設備購置與安裝,並經縣府驗收後核撥補助款。
・智慧農業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補助: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政府 6 樓農業處-智慧農業推廣中心
・重要時間點:經核定補助者,應於收到本府發文日起半年內完成購置設備及安裝完畢
・未補正達無法審查程度者,本計畫得逕不予審查;本府將辦理現場會勘,確認現況有無相關智慧感測設備或系統之需求;於當年度編列預算額度內,按申請人順序函通知送件;設備明顯處須標示或掛牌「___年度彰化縣政府 補助智慧農業設施計畫__號」字樣;設備須為新品
申請:每年 11/30 前;活動:收到本府發文日起半年內完成購置設備及安裝完畢
申請補助書面資料、設備前、中、後照片、設備收據或發票等支出憑證、撥款帳戶影本乙份
地址:彰化縣政府 6 樓農業處-智慧農業推廣中心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文案未詳列申請人的具體資格條件。文案中「___年度」的具體年份未提供。
資料來源:https://agriculture.chcg.gov.tw/getFile.aspx?file_id=446899&file=2&type=2&did=25638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