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為協助受 0403 花蓮震災影響的企業重建,經濟部與國發會合作,透過花東基金提供 20 億元保證專款,可支持總額 200 億元的貸款額度。此計畫旨在幫助花蓮地區的受災企業取得銀行重建資金,恢復正常營運。無論是大、中小企業,或是僅辦理稅籍登記的攤販及民宿業者,只要持有受災證明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皆可申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將提供週轉性融資 90 %、資本性融資 100 % 的保證成數,並免收保證手續費。貸款額度依企業規模和實際需求核給,最高可達 2 億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受災企業;位於花蓮地區;持有花蓮縣政府或所轄鄉(鎮、市)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產業園區管理局、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
・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申請登記之攤販及民宿經營等業者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 200 萬元
・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申請登記之攤販及民宿經營等業者資本性支出:最高 500 萬元
・中小企業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 2,000 萬元
・中小企業資本性支出:最高 6,000 萬元
・大企業短(中)期週轉融資:最高 8,000 萬元
・大企業資本性支出:最高 2 億元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週轉性融資保證成數:一律 90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資本性融資保證成數:一律 100 %
・免收保證手續費
・申請方式:企業可向「馬上辦服務中心」洽詢
・注意事項:貸放利率將請承貸金融機構依規定從優從低核給
最高8,000萬元
受災文件
電話:02-23680816 轉 343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財務發展組李組長佳瑾)
本貸款相關資訊核定後將發布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站,頁面未提供明確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1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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