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財政部提供災後減稅措施,協助受災的個人及營利事業減輕稅務負擔。措施涵蓋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娛樂稅、房屋稅、牌照稅及地價稅等多項稅目。受災民眾或企業需先拍照存證並備妥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於規定時限內向所在地國稅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財物遭受災害損失的個人或營利事業
・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營利事業財物損失減免
・營業稅:查定課徵營業人調減銷售額
・貨物稅/菸酒稅:貨物消滅或受損失減免
・娛樂稅:查定課徵業者扣除未營業天數
・房屋稅:房屋毀損三成以上減免
・牌照稅:汽、機車(151c.c.以上)停駛/報廢減免
・地價稅:土地流失無法使用減免
・申請方式:向所在地國稅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前需先拍照存證,後清理現場
損失清單、相關證明
電話:各地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
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明確日期,僅提及「依規定時限」及「災後」。
資料來源:https://0800280280.sme.gov.tw/images/ogroup25100637325789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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