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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載送身心障礙者車輛牌照稅優惠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福部社家署身心障礙福利組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告,針對已立案的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若其車輛專門用於載送身心障礙者或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者,並配備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且獲得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同意後,可不受現行牌照稅法中每團體機構三輛車的限制。這項優惠旨在減輕提供身心障礙及長照服務的團體機構營運負擔,鼓勵其提供更多元的交通服務,確保有需求者能獲得更完善的接送支援。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車輛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經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
・車輛牌照稅三輛限制豁免: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專供載送身心障礙或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車輛,經核准後可不受三輛限制
・注意事項:此優惠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9款辦理

【聯絡方式】

電話:02-26531776|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注意事項】

頁面描述的是針對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的車輛牌照稅優惠,非個人福利。頁面未提供具體的申請流程或應備文件清單。

資料來源:https://dpws.sfaa.gov.tw/specialsig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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